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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首个农村金融改革试点落地成都

来源:产经新闻网   更新时间:2015-08-26   作者:刘诗萌   点击:955次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四川省人民政府会同中央农办、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住建部、农业部制定并印发了《成都市农村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成都成为全国首个农村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城市。

      根据《方案》,成都将从5个方面承担起19项金融改革任务,力争到2020年,建立较为完备的农村金融服务体制机制,在关键领域、重点环节取得重大突破,率先形成推动新型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发展的金融支撑体系,基本实现城乡金融服务均等化。

      在完善金融组织体系、激发农村金融市场活力方面,《方案》提出大力培育适应利率市场化等金融改革发展的市场经济主体,加强对三农发展的金融支持,其中涉及中国农业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的深化改革以及强化中国邮储银行成都各县(市)以下机构网点功能建设,稳步扩大涉农业务范围。与此同时,鼓励发展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与组织。

     《方案》首次提出,该市将支持和鼓励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和符合准入条件的民间资本依法发起设立或参与发起设立服务“三农”的中小型民营银行、村镇银行和金融租赁公司,优先引入和培育本地优质企业和种养大户投资入股。

       “从50年代开始,我国就成立了农村信用合作社,而且确确实实是为了更好地服务农民,但是后来由于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效益不高,国家很多关于扶持农村经济发展的小额贷款政策也都落实不到位,导致农村出现了很多的地下钱庄,非法经营的现象十分普遍。因此,与其让农村地下钱庄的现象存在,倒不如使其合法化。”中国社会科学院教授丁志德对《中国产经新闻》记者说道。

      丁志德表示,为了解决农村的这些金融乱象,国家提出了农村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的方案,这种试点一方面可以抑制农村高利贷的现象,使农民不再受到地下钱庄的盘剥,保障农民的基本利益;另一方面,也改善了过去农村信用合作社名存实亡的现状,优化了农村的金融环境。

       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末,全国金融机构空白乡镇从2009年10月的2945个减少到1570个,实现乡镇金融机构和乡镇基础金融服务双覆盖的省份从2009年10月的9个增加到25个。不过,虽然这几年来我国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微型金融机构发展较快,但准入门槛仍然偏高,竞争仍不充分,影响了农村金融服务供给。

      对此,丁志德指出,农村的金融机构可以具有很大的灵活性,不必像国有银行那样设立那么多的条条框框。形式也可以多种多样,并不一定都要以货币的形式来体现。现在很多地方合作社、企业相继推出“粮食银行”代民储粮的模式,既为农民解决了存粮难的问题,也为自己获得了增值效益,实现了双赢。

      有业内人士认为,来自“三农”领域的民营资本参与设立银行,其优势是比较接地气,能更好地了解农企的风险点,创新更多的信贷产品,但劣势是在操作风险以及流动性风险的把握上有所欠缺。

     “农村金融机构的可控性与金融部门的监管分不开,只要金融部门能够发挥好监督作用,就可以降低金融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农村金融组织就是为‘三农’服务的,只要符合‘三农’的要求,这种试点将非常有前途。”丁志德对记者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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