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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合力推进耕地污染修复治理

来源:湖南日报   更新时间:2016-03-17   作者:未知   点击:1402次

    耕地污染修复治理,关系到农产品安全和人民群众的健康,更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发展进步。

 

    7月10日,湖南十一届省政协第8次双周协商会上,10余名省政协委员和专家学者就“加强耕地污染修复治理工作”,与省直有关部门负责人“面对面”协商探讨,希望建立全省耕地保护一张图,调动各方面的力量参与耕地污染修复治理,让人们在面对耕地污染时“谈金”不再“色变”。

 

    今年上半年,省政协就“加强耕地污染修复治理工作”开展了重点调研。

 

    根据已经出台的调研报告初稿,该省耕地污染主要是重金属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污染的成因有主观、客观之分:主观原因主要是工矿“三废”和农业面源污染,客观原因主要是该省土壤重金属含量本底值偏高和湿热的气候。

 

    报告认为,省委、省政府非常重视耕地污染修复治理工作,开展了一系列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加强了污染源头治理,开展了耕地重金属污染修复治理试点,积极防治农业面源污染,初步试验研究了耕地镉污染防控系列技术。同时,报告实事求是地指出了该省耕地污染修复治理所存在的困难与问题:法律法规缺位;管理体制不顺,监测体系不健全;治理资金缺口较大等。

 

    摸清“家底”,建立耕地保护一张图

 

    协商中,不少委员建议加强耕地污染修复治理的顶层设计,推出“路线图”和“时间表”,并好好摸清该省耕地污染的底子,更好地守住耕地质量保护红线。

 

    省政协常委龚文勇就建议系统开展全省耕地质量现状的摸底调查与评价。他举例:如全面完成湘江、资江、沅江和澧水等流域的多目标地球化学调查与评价,开展全省耕地土壤详细调查,建立全省耕地保护一张图,协调国土、农业、环保等部门,整合地质矿山、农产品和土壤的数据并共享,在加强耕地数量与质量管控,实现耕地管理数字化的同时,指导农业尤其是特色农业的生产。

 

    “全省各相关部门对土壤质量的调查一直都在开展,当前主要问题是,面对同一张湖南版图、相同的污染事实,表述却不尽相同。”省政协委员王会龙认为,应整合土壤监测资源,统一土壤样品分析方法,实现土壤污染监测数据共享。

 

    省政协委员熊和平更看重法律规范带来的实效。他建议,充分参考先进国家经验,对耕地污染防治立法立规,建立动态监测与应对制度、法律责任制度、整治与修复制度、信息披露与教育制度、土壤污染治理投入制度。“丹麦《土壤污染法》、英国《环境保护法》、德国《德国联邦土壤保护法》、荷兰《土壤保护法》、澳大利亚《污染土地管理法》、日本《农业用地污染防治法》、美国《超级基金法》等均具有很高的参考价值。”熊和平说。

 

    技术攻关至关重要

 

    从当前来看,加大技术研究和攻关力度,研发适合该省省情、成本可接受、可行性较强的耕地污染监控检测和修复治理的技术、装备、标准和产品至关重要。

 

    在环保企业工作的李顺春作为专家学者代表应邀发言时建议,整合科研资源,引导科技型企业以“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CNAS国家认可实验室”、“省级技术中心”等研发平台,与湖南农业大学土壤修复技术中心等科研机构、行业组织、地方政府,合作组建重金属污染典型区域耕地修复治理技术研发平台,开展相关技术研发与示范,并加强多领域、多学科的相关技术与成果的集成创新。

 

    同样从事环保工作的省政协委员何劲松非常重视源头治理。他建议建立水质预警系统,逐步推进中水回用工程建设,逐步完善废气监测、监管的规划和制度,控制污染物粉尘排放。在有条件的或重点污染的企业,推进废气资源化回收工作。同时,妥善解决矿山污染历史遗留问题,制订优惠政策,提高变废为宝的研发积极性,并提倡科学种植和养殖,改变农业面源污染严峻态势。

 

    调动各界参与土壤修复的积极性

 

    还有一些委员认为,应加强对公众的环保知识和耕地保护意识的宣传教育,大力提高公众自觉参与耕地保护的意识,调动各方面力量参与耕地污染修复治理。

 

    “农民不知道自己的生产行为也在导致土壤污染,更不知道哪些技术可以进行土壤修复。”省政协委员袁兴中就以农民为例指出加大宣传教育的重要性,建议培养农民参与农村耕地污染修复治理的意识,引导农民积极参加新农村建设、大力发展绿色农业,研发有效的耕地修复技术并引导农民使用多种方式进行治理,同时积极筹措资金、完善激励机制,支持农民对土壤污染进行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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